陝西3歲男童搖玻璃門被砸死 家屬質疑質量問題索賠

2020-06-10 21:26

男童被倒下的玻璃砸成重傷,於3日後不治身亡。網圖
男童被倒下的玻璃砸成重傷,於3日後不治身亡。網圖

陝西寶雞市一名3歲男童上月底在市內的工人文化宮門口玩耍時,不慎被倒下的玻璃砸成重傷,於3日後不治身亡。男童的家屬質疑,玻璃門的質量或有問題,認為文化宮應負全責,並提出80多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雙方目前未達成一致。

據男童小帆(化名)的爺爺憶述指,事發在今年5月28日晚上約8時半,小帆與3個同齡小孩在文化宮南門前的公共區域玩耍,其後輪流推玻璃門。當時,大門被防盜鎖鎖住,側門亦被地鎖鎖住。幾名小孩輪流推玻璃門,整塊玻璃門突然直接倒下,並砸到小帆身上,玻璃碎片則散落一地。事發後,小帆倒在地上當場昏迷,口鼻往外冒出大量血。

小帆的爺爺隨即抱起小帆,並趕往附近的醫院,小帆經搶救後,被初步診斷為創傷性特重型顱腦損傷、腦幹挫傷及蛛網膜下出血等,因此被送進深切治療部。直到本月1日凌晨約1時,小帆因為呼吸循環衰竭,最終不治身亡。事後,小帆的家屬向工人文化宮追討賠償。

寶雞市工人文化宮的使用權現屬於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而管理中心與家屬在本月先後進行3次會面協商,家屬提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共計80多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機關會議管理中心則認為金額太高,並指最多可給予10萬元人民幣的醫藥費和喪葬費,雙方未達成一致。

小帆的父親表示,對方的律師在協商會面時指,玻璃門因為外力作用導致倒塌,他們沒有責任,並指提出賠償是基於人道主義,但他則認為,幾個小孩子力氣不大,無法推到那扇門,並認為玻璃門的質量可能有問題,或是因為年久失修所導致。寶雞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趙姓主任則指,經律師諮詢後,先嘗試通過協商解決,但家屬要價太高,失去協商的基礎,因此建議家屬通過司法途徑,聽從法院判決,並指中心絕不推諉該承擔的責任。

男童被倒下的玻璃砸成重傷,於3日後不治身亡。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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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玻璃門目前已安裝新門。網圖
涉事的玻璃門目前已安裝新門。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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