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求頒令公開催淚彈化學成份 官下令律政司35日內存檔誓章

2020-06-09 12:11

左)許智峯;右)楊浩然律師。劉曉曦攝
左)許智峯;右)楊浩然律師。劉曉曦攝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本年初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近半年來所發射催淚彈內的化學成份,以便取得資料後申請禁制令或司法覆核。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有關訴訟前文件透露的聆訊,律政司不願意向法庭透露任何誓章,並指訴訟前文件透露的程序不適用於司法覆核案件,希望透過「初步爭議」爭拗律政司需否透露文件。林雲浩法官不信納律政司的論點,下令律政司需在35日內存檔誓章。此原訴傳票的正審現訂為一日,以待雙方商討後排期。

代表許智峯的陳偉彥大律師指,律政司不願意回應他們的資料,亦不願意提交任何有關本案的誓章,律政司一方提出它們的誓章與案件並不相關而且不必要,質疑訴訟前文件透露的程序不適用於司法覆核案件。陳則認為此並非「初步爭議」,並讓此簡單案件變得複雜,又增加處在時間及訟費。林雲浩法官亦認同本案簡單,不涉及任何證人及事實爭拗,認為律政司提出的論點並非「初步爭議」,下令律政司需在35日內存檔誓章,留待案件審訊時一次過爭拗。

許智峯在庭外指出律政司是使用拖延戰術,但認為今日案件進展順利,法官指示警方而提供證據讓原告及法官審視,所以許仍對案件持樂觀態度,有信心在此官司得到成果。楊浩然律師亦認為此屬「小勝一仗」。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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