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令禁丹佛警用催淚彈橡膠彈
2020-06-07 14:18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下令,丹佛警方在面對示威民眾時,不得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其他「非致命性」的武器,例如閃光彈等。
有民眾上周四向丹佛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控警方在民眾發起公眾抗議時,過度使用武力,聯邦法官審理後發出上述臨時禁制令,不准警方使用這些非致命性武器。
丹佛當地民眾與全美各地民眾一樣,在黑人男子弗洛伊德在明尼阿波利斯遭到白人警察以膝蓋壓頸死亡後,紛紛上街抗議種族歧視與警方過度使用武力。
聯邦法官的上述裁決也引述有示威者與記者遭到警方以非致命武器攻擊受傷的例子。
法官的裁決寫道:「和平示威者對警察作出報復的合理及可信的恐懼,正在使他們的政治訴求遭到噤聲。」
在丹佛,每天都有大批民眾在議會大廈前抗議,高呼口號及帶著抗議弗洛伊德之死的標語。
不過,丹佛大部分和平的抗議活動也傳出暴力行為,5月29日深夜有激進示威者打破高等法院的窗戶玻璃,一些商店的玻璃也遭人打破,有人進入洗劫店家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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