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案】內地商人疫情管制未能來港改書面供詞 案押本月17日結案陳辭

2020-06-05 13:06

張震遠。資料圖片
張震遠。資料圖片

商交所前董事會主席張震遠否認2012年至翌年詐騙證監會受審,審訊今續。辯方擬傳召當時有份答應張震遠,當商交所陷入財困時注資他私人企業的內地公司負責人作供,惟負責人因疫情管制措施等原因未能來講為張抗辯,辯方以書面供詞代替。案件將押後至本月17日結案陳辭。

張震遠被控1項串謀詐騙和1項詐騙罪。首控罪指,他和蔡達英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串謀向證監所隱瞞或沒有披露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未有撤回發給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許可。另一控罪指,張於2013年4月12日至17日,誘騙佳富達借出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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