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被判囚半年 迪亞高哥斯達以錢代刑避坐監
2020-06-05 11:50
馬德里體育會前鋒迪亞高哥斯達早前被西班牙政府指控逃稅超過100萬歐元,法庭判處他監禁六個月,這名西班牙國腳決定「以錢代刑」,繳交罰款避牢獄之災,每日繳交100歐元罰款,需交足一年,總數為3.6萬歐元。
法庭文件顯示,迪亞高哥斯達涉嫌在2014年由馬體會轉投車路士時,透過隠瞞所得的515萬歐元(約4433萬港元)收益,逃避超過100萬歐元稅款。此外,他亦被指沒有申報超過100歐元的肖像權收入,其時檢察官要求法院判處DC監禁6個月及罰款約50萬歐元。
案件今日宣判,DC逃稅罪成被判處監禁6個月,惟根據西班牙法例,若案件不涉及暴力,而刑期又在兩年以下的話,被告可以繳交罰款代替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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