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犯錯 官裁定男囚上訴得直脫販毒罪

2020-06-04 17:24

29歲男子涉於2014年與他人串謀由深圳偷運近4公斤「K仔」來港,2017年被定罪判監24年。他服刑逾3年後就定罪上訴,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指原審法官李瀚良引導陪審團時,犯上法律錯誤,整體導辭亦有含混不清的地方,因而導致陪審團的判決不穩妥,最終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成功推翻其定罪及判刑。

上訴人何卓庭早前與另一被告連潤達同被控一項串謀販毒罪,何連兩人被指在2014年與容銳豪及蘇智豐等人串謀由深圳偷運近4公斤氯胺酮來港。容當年以污點證人身份出庭頂證何連兩人,故案件等裁決全建基於容等證供可信性。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李瀚良理應毫無保留地向陪審團表明他們在處理控罪時,必須摒棄連的錄影會面紀錄。惟李官沒有再一次提醒陪審團不要理會連的錄影會面紀錄,極可能誤導陪審團。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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