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香港打劫表行後潛逃 台中法院判監逾10年
2020-05-27 14:34
台灣姓林男子赴香港持槍搶劫案,台灣檢方依加重強盜等罪將他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今日依加重強盜罪判處他10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林男在2019年搭飛機前往香港,先到模型店,購買黑色氣槍,再攜帶氣槍搭乘的士到尖沙嘴麽地道一家鐘錶行,佯裝要購買勞力士名錶,拿了兩隻總價約99萬港元的名錶,逃出被店員擋下,他掏出氣槍威嚇,與店員發生追逐後順利逃逸,他當天就搭機返台,將贓錶變賣得款280萬元新台幣(72.2萬港元)。
台灣方面警政單位向香港警察查詢,得到初步案情,台中檢方展開偵辦,向香港特區政府請求司法互助遭拒。保安局表示,香港無法律可以與台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及移交逃犯事宜,香港警方已經將案件列作搶劫,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如果疑犯願意來香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檢察署與調查局在去年11月間在林男租屋處,將他拘捕到案,並起獲現金及6隻名錶,依加重強盜罪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盜罪判處他10年10月徒刑,犯罪所得280萬元新台幣沒收。林男以羈押期間姑姑過世,父親也因病即將開刀治療,經醫生評估開刀,後僅剩1至2年性命,以照顧父親等理由向法官提出交保,希望以配戴電子腳鐐、向派出所報到取代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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