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3位非常任法官任期獲延續3年 2020-05-22 17:25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表示,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3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其中范禮全法官及韋彥德勳爵的新任期,本月31日起生效,郝廉思勳爵的新任期就由6月30日起生效。 司法機構指《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港企業於內地設公司進行物流等業務 可申豁免強制檢疫 下一篇 【上環衝突】夫婦女生被控暴動 「速龍」小隊高級督察作供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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