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城12歲童16歲女自稱記者 警方帶走無拘捕

2020-05-11 09:30

警方將兩人帶回警署,聯絡其監護人把他們帶走,沒有拘捕他們。
警方將兩人帶回警署,聯絡其監護人把他們帶走,沒有拘捕他們。

反修例示威者昨午在港九新界多區商場聚集及示威,警方先後進入多個商場驅散。警方表示,昨午約2時48分,發現位於尖沙嘴廣東道的海港城內有人聚集,遂勸籲聚集人士離開,期間有人手持橫額、高叫口號及破壞社會安寧,現場情況十分混亂。警員經多次警告無效後,遂展開驅散及截停搜查行動。

行動期間,一名12歲男童及一名16歲少女向警員自稱記者,警員考慮兩名未成年人士的安全,將他們帶回警署,並沒有拘捕他們。

警員並聯絡其監護人把他們帶走,兩名未成年人士的監護人亦了解他們被帶回警署的原因。

行動中,由於在場人士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例》),警方向他們發出多次警告。

《規例》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8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任何群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的風險,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受禁的群組聚集。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定必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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