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學生涉攜雷射筆 押後7月再訊 2020-05-06 16:03 20歲學生涉於去年11月,在香港仔海濱公園舉行的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悼念活動中,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事隔半年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准被告以3000元擔保。被告盧建熹被控於去年11月8日,在香港仔海濱公園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議員關注本港汽油價格加快減慢 黃錦星:不應由政府釐定零售價 下一篇 建築公司前員工靈灰安置所工程非法收佣 判服務令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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