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以831悼念為名的活動 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2020-04-29 16:20
立法會議員關注有市民於太子站B1地面出口外進行悼念活動,被警方多次移除該等悼念物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書面回覆時表示,警方有法定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當出現任何違法行為,影響公眾安寧時,警隊必須適時採取合適行動,以恢復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他又指,政府已多次澄清港鐵太子站並無死亡個案,批評至今仍然有人蓄意繼續散播有關831太子站事件的失實謠言。
李家超指,8月31日於港鐵太子站並無死亡個案,政府雖然已多次澄清,但仍有人蓄意繼續散播失實謠言並加以利用,每逢月底號召示威者帶同鮮花、衣紙蠟燭等物品到港鐵太子站外,聲稱以「悼念」為名進行公眾活動,當中很多演變成嚴重暴力違法行為,包括非法集結、違法堵塞道路、癱瘓交通、傷人和暴力衝擊警方防線等,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李家超又指,就多個月來聲稱以「悼念」為名進行的公眾活動,旺角警區一直與港鐵保持密切聯繫,留意相關情況並作出風險評估,以採取合適措施保障巿民、乘客、港鐵職員及鐵路安全。在公眾活動進行期間,警方在場的指揮官及其他人員亦會時刻監察及評估現場情況,按實際環境,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當有違法行為出現並影響公眾安寧時,不論該處是否屬於私人地方或私人管理,警隊有責任採取合適行動,以恢復公眾安寧,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他又提到,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會)規例》(第599G章)作出指示,指明3月29日起,不得在任何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羣組聚集,指示的最新有效期延至5月7日。他強調,警員如發現有多於4人公眾地方聚集,會按情況作出口頭解釋、勸諭、警告、解散,甚至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獲發罰款通知書的人士,可根據機制,就罪行的法律責任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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