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8歲男生涉管有木棍及錘 獲撤控罪自簽守行為兩年

2020-04-22 16:07

被告吳岱宜獲撤控。
被告吳岱宜獲撤控。

18歲學生去年11月「破曉行動」清晨,在西環屈地街附近被警方截查,其後搜出木棍及錘,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同意撤回控罪,以自簽守行為方處理案件,但提出較長的守行為時間。裁判官錢禮准他自簽1千元,守行為24個月,其間須保持良好行為,不得干犯與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工具有關的罪行。被告另須支付500元堂費,將從其擔保金扣除。

被告吳岱宜被控在去年11月12日,在西營盤屈地街管有一枝木棍及一把錘。

案情指,去年11月12日,示威者在網上發起「破曉行動」,號召群眾堵塞全港多條交通幹道,並在港鐵站及一些店舖進行破壞。當日清晨約6時40分,警員22173巡邏至屈地街近港鐵香港大學站時,見到被告形跡可疑,截上前截停。被告見狀馬上逃跑,警見成功追截,並在他袋內搜出木棍、錘、面罩、眼罩、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工具。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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