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商人訛稱獲母弟授權呃逾1800萬元按揭 判囚5年半

2020-04-22 11:10

六旬商人涉嫌2014年至翌年,向放債人公司訛稱獲母親及弟弟授權抵押他們九龍塘豪宅物業,先後5度申請按揭逾1800萬,至今仍欠1140萬元。他早前被裁定五項使用虛假文件的副本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半。

勞潔儀法官判刑時斥62歲被告陳錦洪,犯案行為和銀行欺詐罪相近,十分嚴重。他在半年內有計劃地犯案,至今仍未還清債務。雖然案件不涉及違反誠信,被告行為危害按揭貸款運作的可靠性。被告最後一次犯案前,他的母親及弟弟已揭發物業被抵押,但他仍無視對方反對再申請貸款,罪加一等,但考慮被告品格良好,酬情減刑。

案發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被告使用看來是由其83歲母親李麗坤及54歲弟弟陳錦華所簽署的虛假授權書副本,透過轉介代理誤導5間財務公司批出共1800萬元的抵押貸款。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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