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0男女被控非法集結 兩男被告投訴遭警毆至頭破骨折

2020-04-16 17:50

當晚示威者到深水埗一帶集結大批防暴警員到場。資料圖片
當晚示威者到深水埗一帶集結大批防暴警員到場。資料圖片

去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晚上示威者轉到深水埗一帶集結,並設置路障。事隔近8個月,再有10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罪,今被帶上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此案與另外一宗舊案同獲押後至6月5日,以待轉介及合併事宜,其間所有被告獲有條件保釋外出。辯方律師庭上投訴,兩名男被告遭警方毆打至頭破血流、腿骨骨折。

10名被告依次為:葉卓邦(17歲,學生)、林嘉豐(36歲,無業)、林浩廷(28歲,測量員)、林易津(25歲,地盤工人)、韓紫彤(23歲,無業)、吳南海(20歲,侍應)、黃澤鋒(21歲,學生)、唐恒輝(23歲,學生)、龔漢文(23歲,港鐵技工)、盧宇柏(19歲,學生)。他們同被控於去年8月25日與蔡子聰在深水埗警署和長沙灣道交界附近的欽洲街參與非法集結。葉卓邦另被控同日在深水埗警署和福華街附近的欽洲街參與非法集結。

以上被告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出保釋令,分別交出3000至4000元擔保金、不得離開香港、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一次,以及遵守每晚宵禁令。

代表葉卓邦及林嘉豐的大律師郭憬憲投訴,警方在拘捕、警車及警署毆打兩人,致林左前臂骨折。韓紫彤的代表大律師李煒鍵亦斥,警方拘捕時以警棍打頭,韓嘴、臉均因此流血,小腿更需縫7至8針,及後警方亦延誤送醫達7小時。

另一宗案件的被告蔡子聰(20歲)今經修訂控罪及加控後,共面對管有攻擊性武器、暴動及非法集結三罪。控罪指,他涉於去年8月25日在九龍欽州街至長沙灣道交界管有2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在荃灣楊屋道參與暴動,並在深水埗警署和長沙灣道交界附近的欽洲街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葉君怡

當晚示威者到深水埗一帶集結大批防暴警員到場。資料圖片
當晚示威者到深水埗一帶集結大批防暴警員到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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