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酒吧廁所強姦15歲少女 23歲侍應還柙 2020-04-13 12:54 案發酒吧位於旺角砵蘭街。資料圖片 年輕男侍應月初涉嫌在酒吧廁所強姦一名15歲女童,今遭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8日,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間進行衣物及電話鑑證。辯方透露,被告認識受害女童及證人,現時女童正因某種原因入住女童院。任職兼職侍應的男被告鄒嘉朗(23歲)面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9日在旺角砵蘭街某酒吧廁所強姦女童X。法庭記者:葉君怡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毛巾遮口鼻抗疫 巴漢獲華懋贈口罩:安心了 下一篇 少確診因假期少檢測 何栢良指港三成年輕患者無病徵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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