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新冠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劃」 最快6月推出
2020-04-13 12:34
政府早前推出一系列紓困措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措施中有兩項特別是與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有關,分別是成立法律科技基金和推出新型冠狀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劃。計劃目標是提供一個快捷和具成本效益的途徑協助這些企業解決爭議,透過eBRAM(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提供網上爭議解決服務予一般市民和企業,處理一些爭議金額不高的案件。如果順利在4月獲得撥款,計劃有望於6月推出。
鄭若驊以「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爭議的網上爭議解決計劃」為題發表網誌,指計劃的服務範圍包括處理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爭議;每件案件的索償金額須於50萬元以下;當事人(原告人或答辯人)的其中一方必須是香港居民或公司;爭議雙方只需各付200元作為登記費用;當事人需同意在計劃下達成爭議解決協議。
她又指,爭議解決的過程會使用多重方法,雙方會首先嘗試談判,之後會以調解方式處理,如果仍未能達成和解協議,就會透過仲裁程序取得一個終局和具有約束力的仲裁裁決。這個過程亦符合律政司一直推廣「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的目標,先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計劃不單提供一個便捷的平台解決爭議,每一個階段的爭議解決服務都會在指定限期內進行,用多層爭議解決方法處理糾紛的目的是希望防止分歧或爭議進一步擴大。假如爭議最終是透過談判或調解成功解決,我們期望這會有助建立及鞏固社會和諧,亦讓雙方可以維持長期良好的商業關係。
鄭若驊說,希望計劃可以創造更多調解員和仲裁員的工作機會及提升工作效能,雙方可自由選擇中立第三者,假如雙方未能就此達成共識,計劃內有機制會代為委任。所有中立第三者和雙方或其代表律師均可以在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在網上處理案件。如果順利在4月獲得撥款,我們希望計劃於6月推出。
鄭若驊表示,除了政府公布的措施外,律政司亦採納了加快支付外判律師費的方案。受律政司委託的外判律師完成部分工作後,可向律政司遞交中期報告和相關收費通知書,律政司會按個別情況靈活處理,假如有關工作符合律政司的要求,律政司會先繳付已完成工作的費用。她早前亦與法律援助署和當值律師計劃了解過,很高興他們也作出了類似的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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