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皮沙街車禍的士司機判囚兩年停牌5年 被告聞判眉頭深鎖
2020-04-08 16:35
去年一輛的士接載女乘客,沿沙田牛皮沙街駛至香港恒生大學對開時,與一輛寶馬私家車迎頭相撞,最終釀成一死一傷。肇事私家車司機共面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傷5罪,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沈小民今判刑斥,被告酒後駕駛,行為不負責任,終判囚兩年、停牌5年並罰款1500元。被告聞判後眉頭深鎖,疑似為被告及死傷者家屬則哭成淚人。
沈官判刑時稱迎頭相撞屬最危險的交通意外,被告趙晉銘(34歲)行為不負責任,非但沒有遵守禁止酒後駕駛的警告,更切錯行車線、一度分神長達4秒,終致68歲的司機死亡,另一名63歲女乘客頭及肩部重創,屬加刑因素。根據女乘客醫療報告,她右眼眼瞼未能合上,左手不能再提起,無奈失去收銀員工作,令沈官不禁感嘆,不論死傷者,其家人、朋友均受是次意外影響。雖然被告亦有因此受傷,但事後迅速復原,未能構成減刑理由。沈官遂以3年及兩年作首兩項危險駕駛罪的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1/3刑期,分判兩年及16個月監禁,同期執行,餘下有關車輛狀況的控罪共罰款1500元。被告同時須停牌5年,並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任職地產經紀被的被告被控於去年4月26日在沙田牛皮沙街附近危險駕駛汽車UU704,引致周長死亡、陳夏眉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使用上述車輛的登記號碼不符合規定、兩邊後燈燈組鏡片及後反光體裝配有色薄膜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兩邊玻璃裝配有的色薄膜減低了玻璃透光力。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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