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營業員販毒罪成判囚上訴得直 警方將重啟案件調查
2020-04-03 15:19
32歲網上時裝代購男營業員涉於2016年在卡拉OK房中被搜出皮包中有38.3克可卡因,經審訊後被裁定販毒罪成,遭判監7年。他不服定罪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指他曾在審訊前向廉署舉報警方縱容真正販毒的「結拜兄弟」提出以30萬元作酬勞讓他頂罪,但審訊沒有押後至廉署調查完畢後才進行,控方亦沒有向法庭披露廉署的有關證據。上訴庭接納該些證據有可能影響法官裁決,認為定罪不公並判其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判刑,下令毋須重審。警方將重啟案件調查,不排除日後控以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陳慶業被控於2016年8月3日,在香港銅鑼灣糖街2-8號CEO Neway1樓125室,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內含38.3克可卡因的42.6克固體。辯方今在庭上指被告在審訊前親自到廉政公署報案,其「結拜兄弟」蔡振裕案發當晚在現場警員面前,要求被告承認管有涉案的黑皮包及毒品,現場警員在知情下不當地默許蔡對被告的利誘。廉署作出調查時曾偷錄蔡在獄中的探監紀錄,亦持有涉嫌蔡威迫被告頂罪的三封信件,最終廉署終止調查並指沒有足夠證據控告蔡或警員。
上訴庭指控方理應向法庭披露廉署所獲的證據,有關錄影紀錄及信件無疑會削弱控方案情並影響法官的裁決及判刑,而且審訊理應押後至廉政公署調查完畢後才開審,惟當時控辯雙方都沒有提出意見。上訴庭撤銷被告定罪及判刑,下令案件毋須重審,原定明年才放監的被告亦獲當庭釋放,但提醒被告承認「頂罪」一事或惹來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可能性。
時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在正審時拒絕接納辯方所說,亦不認為案件有任何不公的情況出現。王官指被告甘願純為義氣替蔡頂罪的說法匪夷所思,被告亦不知道蔡是否有經濟能力給他30萬元,故在這情況下自願身入囹圄難以令人入信。王官亦曾說:「當時當刻一班警員這麼齊心在公眾場所,又在眾多可疑人在場目擊下,與蔡串謀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本席認為這方面的證言並不是真實的」。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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