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庭有關警查手機裁決表遺憾 民權觀察:侵犯私隱

2020-04-0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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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裁定,警方檢查被捕人士手機和電腦內的數碼內容前,不必先取得法庭手令。民權觀察對裁定表示遺憾,並認為相關做法嚴重侵犯市民的個人私隱。

民權觀察指,法庭批准的原因過於寬闊,容易被警察濫用權力,藉此肆意搜查被捕人的手提電話,並可接觸到大量可能與案件無關但屬於個人私隱的資料。民權觀察又指,若被捕人在搜查後感到受委屈,尋求司法上的補救措施亦十分有限,因為當事人的私隱已被侵犯。

民權觀察促請警方嚴格遵守法庭定下的要求,並詳細記錄當時的情況,包括為何沒有合理可行的方式申請手令,以及基於甚麼原因進行搜查,以防止警員濫權或錯誤行使權力。民權觀察重申,有調查權及懲罰權的獨立機制是糾正及防止警察濫權的重要方法。

另外,民權觀察亦指,判詞說明警察在法律下,不可強迫被捕人士提供手機的解鎖密碼,並指留意到很多被捕人指控警察以威逼,甚至暴力的方式迫使被捕人提供手機密碼。民權觀察促請,警方嚴格執行法庭的要求,並讓前線警員明白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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