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銷售合同開設銀行戶口 公司董事認罪判囚6個月
2020-04-02 17:54
一名公司董事使用一份虛假銷售合同,作為該公司向一間銀行申請開設公司戶口的證明文件,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6個月。
馬廷花,47歲,Pro-way Do International Limited (PDIL) 獨資董事,承認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及第159A條。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稱,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
裁判官表示,被告的行為有機會協助他人干犯其他性質更嚴重的罪行如清洗黑錢,亦有可能令有關銀行蒙受經濟損失,又指,量刑起點為入獄9個月。他考慮到被告認罪,因此將刑期扣減三分之一。
廉署早前接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是一名內地居民,曾在廣州一間肉店工作。該肉店一名身分不詳的顧客於2018年底邀請被告協助他在香港開設一個公司銀行戶口。
被告自2019年1月8日起註冊為PDIL的唯一董事,該公司於2012年9月在香港成立。
被告於2019年1月24日由該顧客陪同前往星展香港尖沙咀一間分行。她在該顧客提供的一些文件上簽署,並將文件提交予銀行為PDIL開設公司戶口。
該等文件中有一份看來是由PDIL和一間家品製造商簽訂,以港幣逾6.8萬元向該製造商出售3個「十呎乾貨貨櫃」的虛假銷售合同。
案情透露,該家品製造商東主確認他並不認識PDIL或被告,而其公司與PDIL從沒有任何業務往來。
PDIL於2019年2月底成功開設銀行戶口,但星展香港於2019年6月以涉及洗黑錢活動的潛在風險為由關閉該戶口。
被告於2020年1月接受廉署人員的警誡會見時承認,該顧客向她提供一萬元人民幣,她同意代他在香港開設銀行戶口。
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何家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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