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落毒殺人案再審 今獲改判無罪將申請國家賠償

2020-04-01 12:30

時隔16年後,吳春紅走出監獄,準備回家。(網圖)
時隔16年後,吳春紅走出監獄,準備回家。(網圖)

河南男子吳春紅16年前被指落毒報復,令同村的兩名小孩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是因瑣事落毒報復的兇手,因故意殺人罪3次被判死緩,1次被判無期徒刑。今天(4月1日)「吳春紅落毒案」在河南高院開庭再審,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吳春紅的兒子表示將會申請國家賠償。

據內媒報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中毒,3歲的小兒子王成(化名),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兩人均因被投放「毒鼠強」中毒。7天後,民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宣佈偵破此案。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後商丘市中院第四次開庭,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

吳春紅提出上訴後,河南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吳春紅的申訴亦被河南高院駁回。服刑期間,吳春紅堅決不認罪,並拒絕減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訴。2018年10月3日,吳春紅的女兒吳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審決定書》:「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對此案進行再審。」

吳春紅的代表律師李長青日前接受內媒訪問時稱,再審期間,控辯雙方達成多項共識,主要聚焦於該案的諸多疑點,例如行兇動機說法多變、沒直接證據證明吳春紅落毒、案發現場未提取到任何與吳春紅相關的證據等。李長青表示,吳春紅曾稱在刑訊期間被逼供才認罪,因此自入獄以來一直就案件裁決提出上訴。

吳春紅的女兒表示心情激動,又指已買好新被等日用品,準備迎接父親無罪回家。她表示父親近幾年健康不好,待其出獄後打算帶到醫院檢查身體,她和家人會多些陪他。

今日(4月1日),「吳春紅落毒案」在河南高院開庭進行再審宣判。吳春紅被改判無罪。至此,吳春紅已被羈押5611天。

據報,視像宣判現場,被羈押在浙江金華監獄的吳春紅顯得特別激動,泣不成聲,說不成完整的話,只對法官和各方的努力道謝。吳春紅的兒子吳雲磊表示,今日將接父親回家,將會和律師商定後,申請國家賠償。

據報,吳春紅聽完判決後,泣不成聲。(網圖)
據報,吳春紅聽完判決後,泣不成聲。(網圖)
吳春紅16年前和家人的合影。(網圖)
吳春紅16年前和家人的合影。(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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