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禁多於四人聚集 林鄭:不排除無警告下發2000元罰款傳票 2020-03-31 10:05 禁止群組聚集措施周日生效,禁止公眾地方多於四人聚集。資料圖片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禁止群組聚集措施周日生效,禁止公眾地方多於四人聚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不排除無警告下發出2000元罰款傳票。對飲食業營運規限自上周六生效後,兩日間進行超過5000次行頭,發出超過400次口頭勸諭。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警柴灣檢8200元冰毒 47歲毒男涉販毒被捕 下一篇 憂患者家居隔離增社區傳播風險 梁子超倡集中隔離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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