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地產代理參與物業交易時 需遵守聚眾規定
2020-03-29 17:53
政府昨刊憲訂立法例,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地產行業亦受影響;地監局表示,地產代理及市民參與物業交易活動時,都需遵守在公眾地方不可多於4人群組聚集、及群組與群組之間距離1.5米或以上的規定,局方稍後將會向各持牌人發電郵提醒他們需遵守相關規定。
地監局亦提醒地產代理,不論是以何種模式(包括電子模式)接受客戶委託處理住宅物業交易時,都必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以𨤳訂雙方的權責,對彼此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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