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司法機構延長延期安排至4月13日

2020-03-28 13:36

法庭使用者進入法院大樓前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
法庭使用者進入法院大樓前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

司法機構今日宣布,因應最新的公共衛生考慮,一般延期安排將由3月30日(星期一)繼續實施至4月13日(星期一),期間法庭會繼續處理緊急和必要的事務。

在此期間,除非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認為有關法庭事務屬緊急和必要,否則所有在法院/審裁處進行的聆訊一般將延期。

在一般延期期間,法庭仍會繼續按既定機制處理其他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包括當值法官制度。最新的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及事宜清單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頁(www.judiciary.hk)。

由3月30日起,由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每日會有3所裁判法院辦公,假日聆訊安排將適用於公眾假期。

雖然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將一般關閉,但司法機構將採取加強措施以處理更多事務,而登記處在這段期間所處理事務的清單,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頁。另外,法庭使用者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才會獲准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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