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感化期間再圖偷拍裙底認10宗罪 輕判2年感化令

2020-03-25 16:21

24歲風化案慣犯去年接受感化令期間,在11月在太子港鐵站扶手電梯再試圖偷拍女子裙下春光,惟失手被捕。警方事後在其手機中,發現他涉及偷拍9名不知名女子裙底,更因打開手機原況相片(Live Photo)模式,攝得自己容貌。被告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企圖非禮共10罪,案件原由裁判官張潔宜處理,更明言會判監,今轉由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他採納感化官建議,輕判2年感化令,另要接受精神或心理輔導,及為期1年的院舍式訓練課程,惟對於違反感化令則不作處理。

24歲被告余孝勤,報稱任職調酒師,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指他於去年11月9日在港鐵太子站E7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為公德的行為,即用手提電話拍攝一名女子X的裙底照片。另外9項企圖非禮犯罪則指,被告於或約於去年11月8日至9日期間,在香港長沙灣、葵芳、尖沙咀等地企圖猥褻侵犯不知名女子。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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