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事務將於下周一逐步恢復 座位數目將減一半
2020-03-20 19:41
司法機構宣布,自1月29日開始的一般延期安排將於3月22日結束。除非另有列明,法庭事務一般將於3月23日逐步恢復。
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所有其他相關因素,司法機構認為,當一般延期安排如期在3月22日完結,有需要為法庭程序和前往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實施加強的預防措施。另外,部分在一般延期期間為減少法院大樓內人流和人群聚集而實施的措施將繼續執行,直至另行通知。
除非法庭有特定指示需要延期,法庭程序在3月23日會逐步恢復。為確保有序恢復法庭程序,法庭將在聆訊(尤其是審訊)恢復前,給予適當的緩衝期。不論案件是重訂聆訊日期或如期進行聆訊,相關訴訟各方(不論有否法律代表)都會收到清晰的通知,也會有足夠的時間為其案件作準備。法院登記處/辦事處自3月9日起以分階段和循序漸進方式恢復運作,早前暫停的登記處事務將由3月23日起恢復正常。另外,司法機構亦會重開向法庭使用者和公眾人士提供服務的其他辦事處,但因應公共衞生考慮,高等法院大樓餐廳和西九龍法院大樓小食部仍然關閉,直至另行通知。
司法機構經慎重考慮,在平衡公共衞生考慮與有序恢復法庭程序和登記處服務後,會繼續實施適當的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才會獲准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司法機構會實施適當措施,包括必要的排隊、派籌及分流制度及採取保安措施以限制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人數。為減少社交接觸,法庭和大堂的座位數目將減少約一半。此外,登記處和辦事處等密閉空間將設人數限制,避免使用者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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