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裝選購劫走3店逾60萬名表 無業漢判囚10年

2020-03-17 16:41

被告蔡萬。
被告蔡萬。

28歲無業漢於前年8月起在兩度在鐘錶珠寶店偷取2隻共值近15萬元的勞力士手錶,翌月他食髓知味,到尖沙嘴一錶行佯裝選購手錶,待職員取出時即以汽槍指嚇,並劫去3隻共值約60萬元Omega名錶。無業男今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偷竊共3罪,判囚10年。

辯方大律師今求情稱,被告之前任職地產,工作表現不俗,惟與朋友共同投資失利而欠下近百萬元的款項,因無力償還而鋌而走險犯事。同時提到涉案的3隻錶已在內地起回,受害店鋪並無損失;本案中無人受傷,被告被捕後亦已和盤托出案情,節省警力,他現已非常後悔,望可改過,冀法庭予以輕判。

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提到,被告在單親家庭成長,她因自己到日本進修而遺下被告,未能好好管教他而感到十分自責,法官則指母親不應自責,因被告已是成年人,須對自己行為負責任。另指出被告持汽槍行劫,雖然沒有造成任何傷亡,但店員受到的驚嚇與真槍並無差別,案情嚴重,最終就3罪判囚10年。

案情透露,被告蔡萬均於2018年9月30日晚,到彌敦道The One地下Omega店內假意選購手錶,著店員檢查存庫後離開。被告稍後折返,並著店員取出3隻錶,其後突舉汽槍指嚇,被告劫錶後逃離現場,店員報案求助。現場錄影片段見到,被告行劫後乘的士到中港城並換衣避人耳目,同日買船票離港。警員之後在一垃圾桶內尋到被告更換的衣物及行劫所用的汽槍。

但早於8月7日及14日,被告已用同樣手法,分別到元朗大福珠寶有限公司及上水順景表飾,佯裝選購手錶後戴錶逃跑,偷竊兩隻分別值約8.4萬元及6.5萬元的勞力士手表。至12月19日,被告在落馬洲被捕,他警誡下稱想還債而犯事。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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