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女童遭毒打拍裸照 10童黨被控製作兒童色情品等5罪

2020-03-16 16:31

女童曾於公園涼庭被人虐打。 資料圖片
女童曾於公園涼庭被人虐打。 資料圖片

警方日前接報,大埔發生疑似童黨欺凌事件,指一批童黨自上月起,疑多次對一名女童拳打腳踢、煙頭灼額,並涉嫌曾拍下受害人的裸照。警方先拘捕10名年齡介乎10至14歲的男女,並起訴他們有意圖而傷人、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罪名。各被告今日被帶往觀塘法院少年庭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4月20日於粉嶺法院少年庭再訊,以待控方安排認人手續、檢驗各被告的手提電話及找查事發地點附近的閉路電視。裁判官形容,各被告聯群結黨,多次向受害人施加傷害,指控嚴重,故不批准各人擔保,須由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看管。

10名被告合共6男4女,年齡介乎10-14歲,面對合共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1項普通襲擊罪、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其中,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針對首3名被告,指他們於2月某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平台,有意圖而傷害女童X。另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則針對其中6名被告,指他們於3月11日,在大埔大和邨一樓層梯間,有意圖而傷害女童X。普通襲擊罪針對4名被告,指他們在3月1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平台襲擊女童X。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針對6名被告,指他們於3月10日,在富亨邨籃球場涼庭內襲擊女童X。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則針對9名被告,指他們於3月10日,在富亨商場地下一殘廁內,製作女童X的2張裸照。

控方認為案情嚴重,故反對各被告擔保。控方透露,各被告與女童互相認識,而他們向女童X施害的過程中,曾使用𠝹刀、火機、煙頭及垃圾桶等物品,並用奶粉罐盛水潑向受害人,及曾將受害人綁在柱上,造成她額頭、頸部及手腕受傷,至今仍然留醫,未知何時可以出院。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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