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公】2男涉無牌管有對講機准保釋 義務急救員認罪望輕判

2020-03-16 12:13

被告吳希倫(左);被告楊柏儒(右)。
被告吳希倫(左);被告楊柏儒(右)。

屯門公園衛生關注組去年發起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在鐵輕站附近進行破壞,警方在輕鐵站外截查7男1女,在兩男身上搜出無線對講機,並將之拘捕。兩男事後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等罪,一人今在觀塘法院認罪。辯方求情表示,認罪男為持急救牌的義務急救員,被捕時身穿反光衣,只因對法例無知而犯事,望可輕判。案件押後至4月27日以索取感化報告始判刑。兩人續准保釋外出。

兩被告為19歲學生楊柏儒及21歲無業男吳希倫,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控罪指兩人於去年9月21日在新界屯門杯渡路,在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楊另被控在同日同地,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案情指,去年9月21日有人發起「光復屯公」示威遊行,約下午4時許,警員巡至杯渡路附近,見到有示威者在輕鐵站外聚集,正破壞車站又用雷射筆照向警員。警員遂進行驅散,並截停包括2被告的8人。搜查時在被告吳希倫身上搜出對講機,並有耳筒連接,警員拘捕2人。對講機事後送檢,證實該器材需要牌照持才及使用,但他並無該牌照。

楊則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7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辯方向其提供法律意見。兩人同續准以2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亦須住在報稱地址,並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法庭記者:陳楚琨

「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爆發衝突事件,當日多人被捕。 資料圖片
「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爆發衝突事件,當日多人被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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