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涉中銀縱火案准保釋 復課前須24小時留家

2020-03-09 14:12

案件今在屯門法院再訊。 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屯門法院再訊。 資料圖片

香港仔華富邨商場內中國銀行的理財中心於上月12日被人縱火,17歲中四男學生事後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在屯門法院再訊。辯方提出被告在復課前可24小時留在家,父母會加緊看管等保釋條件。署理主任張潔宜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保釋共9萬元外出,復課前須24小時留在家中,復課後則要守晚6朝6的宵禁令,亦要每周須偕父或母到警署報到一次,期間不可離港,不可到案發現場等。

被告劉偉昊(17歲,學生)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今年2月12日,於華富邨華富(一)商場地下22號舖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與男子溫佳輝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毀屬中銀的一部自動櫃員機、一部存款機及一部支票存入機,意圖摧毀該財產及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毀。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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