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黃大仙逃捕案 16歲VTC學生保釋守宵禁令

2020-03-07 12:37

被捕的16歲職業訓練局學生需遵守晚宵禁令。
被捕的16歲職業訓練局學生需遵守晚宵禁令。

一輛白色平治房車在本周四晚上11時許涉在黃大仙往觀塘方向狂飆而拒絕停車,再失控撞向路旁一輛黑色七人車、另一輛私家車及兩輛的士。22歲無業司機被控橫過連續雙白線、車輛的司機因狂亂駕駛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駕駛時無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攜帶駕駛執照、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共7宗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司機因仍在留院而缺席出庭,其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再訊。涉管有攻擊性武器的16歲男乘客則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外出候訊。


22歲無業司機鍾志明被控於3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近蒲崗村道,身為涉案私家車司機,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沒有確保車輛部分不橫過車路上的連續白線之上。鍾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控制涉案私家車時胡亂或狂亂駕駛,因而導致68歲的士司機葉錦偉身體受傷害。

鍾被控同日在黃大仙扎山道近清水灣道交界,未能在身穿制服的警員余華文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閱,亦沒有持有駕駛車輛所屬種類的駕駛執照,沒有攜帶駕駛執照或駕駛執照副本的文件竊案私家車亦未能按照《道路交通條例》登記及獲發牌照,。

16歲職業訓練局(VTC)學生梁嘉偉則與鍾被控於同日在黃大仙扎山道近清水灣道交界,藏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累伸縮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現為火鍋店樓面兼職的梁獲准現金2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並葵涌警署報到,不接觸任何控方證人,並需遵守晚上10時半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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