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規 網購退燒止咳藥需實名登記
2020-03-05 18:02
內地加強線上平台購藥監管措施。據廣東省藥監局近期下發藥品監控通知,藥店零售商在正式營業前,需在廣東藥監系統專屬網頁登錄註冊,建立零售商、商店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社康醫務人員、社區民警的「四位一體」監管措施。
據廣東省藥監局的《關於繼續落實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 顯示,要強調針對第三方互聯網藥品銷售平台的藥品零售企業、部分中成藥品種未及時落實限制銷售措施,並採取重點監管措施。
對此,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提出,深圳市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在正式營業前,應登錄「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企業專屬網頁」,順利完成登記信息上報後,方可進行銷售。
深圳市從事網上售藥的零售連鎖企業在向廣東省居民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含中成藥)時,必須登錄「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企業專屬網頁」,完成登記信息上報,且必須通過「網訂店取」方式進行銷售。
在填報中,若發現發熱或與湖北等地區有關係者,必須要求門店工作人員及時通報門店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社康醫務人員、社區民警工作小組。
除線下企業,第三方外送平台也是監管的重點,如;美團外賣、京東到家等平台消費者,向平台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購買退熱止咳藥品時,平台系統應作出「須填報人員信息」提示,或升級系統實現購藥人員信息可在線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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