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政黨法 泰國未來前進黨遭憲法法院解散

2020-02-21 21:43

未來前進黨的支持者展示了標語牌。AP
未來前進黨的支持者展示了標語牌。AP

泰國新興政黨未來前進黨黨魁塔納通,因為貸款給自己的政黨,去年被泰國選舉委員會控告違反政黨法。憲法法院昨日裁定解散未來前進黨,塔納通及該黨15名高層成員被判禁止參政10年。
  
選舉委員會去年12月11日要求憲法法院解散未來前進黨,原因是現年41歲的塔納通向黨提供1.91億泰銖(約4700萬港元)貸款。選委會聲稱,政黨法規定政黨可以募款或接受捐款,但不包括貸款,法規也禁止個人在1年內捐超過1千萬泰銖給政黨。憲法法院指,塔納通的貸款未經商業程序等同捐款。法官表示根據2017年政黨法,下令解散未來前進黨。憲法法庭也判塔納通及該黨15名其他行政人員禁止參政10年。
  
未來前進黨則表示,政黨法規定政黨的7種收入來源,雖然不包括貸款,但無禁止貸款,且塔納通提供的是貸款而非捐款,所以無違法。塔納通在法庭宣判後對支持者說「不要放棄,不要停止夢想。」

塔納通是魁力型領袖,出身泰國最大汽車零件製造商高峰集團家族。他猛烈批評軍方掌控泰國政局,前年3月和法政大學法律系年輕講師比亞卜一起創建未來前進黨,訴求是反對軍政府繼續執政,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未來前進黨受到廣大年輕選民支持,在去年3月國會選舉中,獲得國會500席中的81席,成為第三大黨。

泰憲法法院解散解散未來前進黨。AP圖
泰憲法法院解散解散未來前進黨。AP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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