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勞工處批准3月31日或前屆滿外傭合約可延長最多至5月31日

2020-02-04 22:07

因應菲律賓政府暫時禁止其國民前往中國包括香港,香港政府宣布採取一項彈性安排,即時生效。在處理受影響的僱主的申請時,將安排延長該些僱主與其即將離任的外籍家庭傭工的合約有效期限,以幫助他們應對現時的特殊情況。安排旨在協助現時已聘有外傭而其合約即將屆滿,但其新聘請或計劃聘請的外傭因受臨時禁令影響而未能來港開始新合約的僱主。

為方便有需要延長現有外傭合約多於一個月的家庭,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讓所有在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修改標準僱傭合約第2項的合約有效期,延長合約最多至2020年5月31日。在上述情況下,僱主及外傭可直接向入境處處長提出延長逗留申請。收到申請後,入境處在決定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會按既定程序及政策處理。有需要的僱主可在3月31日或之前,向入境處遞交延長外傭逗留期限的申請。

政府希望這項彈性安排能協助受事件影響的家庭,讓他們能暫時繼續聘用其現任外傭,以等待已聘請或計劃聘請的新外傭在菲律賓政府取消禁令後履新。

港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並在有需要時檢討上述彈性安排。港府一直與菲律賓總領事館緊密聯繫,清楚表明菲律賓應盡快取消臨時禁令。港府已採取全面及有效的措施以控制新型冠狀病毒在社區傳播。就外傭及其僱主而言,香港特區政府於1月30日公開呼籲他們保障個人健康,並向他們提供健康建議。

有關延長外傭逗留期限的申請可於辦公時間直接交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外籍家庭傭工組,或透過郵遞方式遞交。

遞交申請的所需文件如下:

由外傭填妥及簽署的《從外國受聘來港家庭傭工簽證/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ID988A);
僱主及外傭現有的標準僱傭合約正本(ID407)(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提供副本),當中在第四頁頁尾訂明有關延長合約期的修改條款,並由雙方簽署作實;
僱主簽署的確認信,說明延長合約期的原因;
外傭的旅行證件(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提供副本);及
簽證費用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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