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單位檢彈藥武器另涉屯門炸彈製造案 七旬翁保釋被拒

2020-02-03 12:14

警方於年卅晚,在佐敦一單位內檢獲彈藥及武器,拘捕一名七旬退休老翁,並起訴他「無牌管有槍藥或彈藥」、「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裁判官早前拒絕被告擔保,一直還押至今。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控方認為指控嚴重,加上被告與屯門一案炸彈製造案有關,故繼續反對被告擔保。被告的保釋申請最終被拒。

被告陳建達(72歲),涉嫌於上月24日,在九龍佐敦佐敦道50號可群大廈9樓B室內,非法管有26枚信號彈、1個發射器內藏12枚信號彈、8把刀、82枝箭、弓、3個弓架等彈藥及武器。

控方今日在庭上指出,除了上述控罪外,被告亦牽涉屯門小冷水路一宗炸彈製造案,指被告為涉案兩名少年的「導師」,透過電話教導二人製造炸彈,或須面對更嚴重控罪,故反對被告擔保。

裁判官高偉雄考慮到指控嚴重,加上被告上次申請至今天未有實際環境轉變,故拒絕其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看管。被告保留8天覆核申請,將於2月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聆訊。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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