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涉襲警】辯方引多宗案例指接觸不屬毆打或襲擊 押下月杪裁決

2020-01-22 16:05

區諾軒疑襲警案,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作結案陳詞,稱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對警員有敵意或有意圖襲警,故冀法庭判處無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裁決。

彭大狀指當時現場環境嘈吵,區僅試圖以揚聲器引起警司高振邦注意,喇叭主要朝上,並非對著其耳部叫喊。加上高承認自己當日有身處嘈吵環境工作,未能證明其聽力受損由區造成。

彭大狀續援引多宗案例,稱日常生活中的接觸不屬毆打或襲擊行為,若被告不含敵意,更絕不構成犯罪。而區當時的目的明顯是要引起警方關注,惟未有得到回應,區才繼而以敲打方式引起注意。控方並不能排除區的目的,故未能達至舉證標準。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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