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拍賣4人涉串謀詐騙罪成 還押候下月判刑

2020-01-21 17:05

及時雨信貸有限公司一對未婚夫婦職員涉嫌在物業拍賣公司董事與另一人協助下,在一項涉及底價為400萬元的新界丁屋拍賣中,因拍賣董事訛稱叫價未達底價收回拍賣物業,趁有興趣競投者離開後重啓拍賣,讓未婚夫婦投得涉案物業。4人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沈小民法官今在區域法院裁定4人罪成,案件押後至2月11日判刑。4人期間需還押候判,並需在獄中度過農曆新年。

4名被告依次為及時雨信貸有限公司貸款文員黃麗敏(33歲)、及時雨經理孫立基(49歲)、環亞物業拍賣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曾傑俊(54歲)、及時雨前助理總經理戎文碧(44歲)。第4被告則因兒子學校活動而獲准在本周四才開始還押。

沈小民法官判刑時指,新界西貢大埔仔村一間丁屋的業主從及時雨取得多筆貸款,並以該物業作為抵押品。該業主於2015年離世後及時雨收回有關物業,並把物業交予環亞物業拍賣有限公司以公開拍賣方式出售,底價為400萬元。但環亞董事曾傑俊主持拍賣會時,即使在叫價超過400萬元仍訛稱叫價未達底價,最終令首被告黃麗敏僅以400萬投得涉案物業。

沈官指眾所周知拍賣是價高者得,拍賣成交是買家需要即時簽訂協議備忘錄,並交出一成樓價作為訂金。黃在拍賣會舉行的前一天特意開立銀行戶口,孫不多也不少地存放40萬元在該戶口,即其成交金額400萬元的一成訂金。事件明顯不是巧合或憑空想像,而是事前刻意計劃並已有內定協議,確保未婚夫婦二人以底價即最低價投得物業。4人合謀虛假地營造公平競爭的氣氛來欺騙公眾人士,即使出價更高者亦不能買下涉案物業,反映4人不誠實而其協議亦屬違法。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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