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槍會涉城門水塘遺彈塞靶碎 助理水務督察作供:引水道浸有彈珠
2020-01-20 17:43
水務署去年3月接到投訴,指於城門引水道及城門水塘附近發現射擊用的飛靶碎片、子彈彈塞及彈珠等物件,經搜證後疑射擊殘餘物源自香港槍會。香港槍會否認一項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內傳票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水務署助理水務督察梁子聰出庭作供,他表示去年3月20日偕供應及保養組人員及兩名用戶服務督察到城門水塘搜證,沿引水道走見到射擊的殘餘物,即飛靶碎片、彈塞、彈珠浸在其中,職員檢取相關的殘餘物,並現場拍照記錄。梁供稱同日他們亦將檢取到的殘餘物帶回水務署檢控組拍照。
辯方盤問梁時在庭上開啟檢取證物的照片,顯示拍攝日期為3月22日,辯方大律師質疑何以梁聲稱在3月20日為證物拍照。另外,梁在證人供詞中亦提到他將檢取的殘餘物封存在膠袋,惟盤問下發現梁只是將膠袋「紥咗個結」,未有妥善地封存在膠袋內。梁在盤問下同意引水道邊與槍會距離甚遠,辯方即追問槍會的射擊碎片是否未能流至引水道,梁則解釋若碎片彈至斜坡,雨水或會帶相關殘餘物至引水道。
控方覆問時梁提到,其任職的水務署檢控組沒有如警察所用的「防干擾證物袋」,其所指的「封存」就等如將證物袋「紥咗個結」,令證物不會跌出。
辯方亦問及梁及其他同事槍會外檢到飛靶碎片、彈塞、彈珠,為何7月時到槍會時只檢取飛靶碎片,梁只稱「收到上司指示只執一樣嘢」,而他承認在槍會內亦見到有彈塞。暫委裁判官唐偉倫其後向控方查問,若然梁未有在槍會檢取彈塞及彈珠,如何對比該些殘餘物屬於槍會,控方則回應指只會依賴槍會董事羅啟華的錄影會面口供,當時他承認彈塞及彈珠為槍會所有。
供應及保養組水務督察何慶佳供稱,去年7月到現場檢取射擊殘骸,他表示在引水道旁不斷聽到槍聲,亦曾2次有碎片跌在腳邊,亦認為碎片應是由空中所跌下。辯方盤問時指,何的口供稱「我只係見到有嘢喺我眼前從上而下跌落引水道」,指出碎片是「從上而下」,而非今在庭上所指的「從天而降」。
案件於本月31日續審,控辯雙方屆時將傳召專家證人。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4:49
更新時間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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