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前男護律政中心縱火認罪候判 求情指政府發還長俸證不追究

2020-01-20 11:39

74歲前註冊男護士被指在2018年7月31日於律政中心縱火,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被告今早於庭上承認控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政府已表示發還所有長期服務金給被告,顯示政府不再追究。被告一直飽受精神問題困擾,並還押多時,但目前情況穩定,渴望與家人團聚。鄭紀航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將以八成刑期為量刑起點,並將案件押後至2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兩份精神報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鄭根容被控於2018年7月31日,企圖非法用火損壞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6樓接待處。

案件指,案發當日被告聲稱要繳交文件,由保安帶住律政中心東座接待處,期間突然從袋裏拿出一枝載有透明液體的玻璃樽,他隨即將玻璃樽敲碎,將液體傾倒於接待櫃檯及周邊範圍,有職員表示,液體散發強烈天拿水味。被告更燃起火機,聲稱自己要死,惟馬上遭到保安員阻止並制服,警方其後到場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當時聽到聲音叫他去死。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為退休註冊護士,他被起訴後其長期服務金一直被扣起,惟相關政府機構現已承諾發還合共$236,000服務金,證明政府不再追究被告作為,事件已告一段落,被告的重犯風險低。加上被告一直飽受精神問題困擾,並還押多時,但目前情況穩定,渴望與家人團聚,希望法官能予以減刑。

法庭記者:張旭珊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