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特朗普條款 佩洛西允日內交參議院審理
2020-01-11 15:11
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致函民主黨眾議院議員,表示她已要求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準備好彈劾總統特朗普條款的文件,在接著的一星期交到參議院審理。
佩洛西在信中指出:「我將在周二與黨團會議商討下一步舉措。在彈劾審訊中,每位參議員都要宣誓根據憲法和法律公正執法。每個參議員現在都面臨一個選擇:是忠於總統還是忠於憲法。」
民主黨掌控的眾議院於去年12月18日表決通過彈劾特朗普的兩項條款,指他濫用權力及妨礙國會調查。隨後,佩洛西一直拒絕將彈劾案移交參議院。專家稱這是迫使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讓步的戰略,原因是她希望參議院同意提供更有利的審訊程序,以及民主黨指定的證人出席聽證,包括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博爾頓 。
而控制參議院的共和黨,希望盡快處理彈劾案,減低對特朗普的影響。
然而,過去三周,佩洛西不僅面臨來自共和黨的壓力,同黨議員對她的決定也越來越不滿,質疑佩洛西拖延移交是政治槓桿操作,要求她盡速移交彈劾條款,以使參議院開始為彈劾審訊做準備。
與佩洛西同樣來自加州的民主黨參議員范斯坦日前便呼籲佩洛西盡速移交彈劾案。
范斯坦說:「時間拖得越長,表示彈劾並不緊急。因此,如果情況是急迫的,那麼就送過來給我們。如果不急,請不要送過來。」
按照美國憲法規定,眾議院以簡單多數表決通過彈劾案,必須交由聯邦參議院審理,全部一百名參議員組成陪審團,決定總統被彈劾的理由是否符合憲法所規定的「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和輕罪」。
參議院的審理是由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擔任主審,總統可以聘請律師辯護,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則擔任控方。必須三分之二參議員同意,被彈劾的總統才會被罷免,且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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