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指《國歌法》精神是尊重國歌 促立法會理性討論
2020-01-10 22:15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社交網站發文,批評有立法會議員聲稱,策略是要阻擋《國歌法》「惡法」通過,批評明顯是製造輿論,轉移視線。聶德權指責議員為了賺取政治本錢而抹黑、妖魔化《國歌法》,已不是新鮮事。
聶德權指,如果有議員執意顛倒是非黑白,只懂得高叫口號抹黑,就連請大家尊重國歌都被扭曲成「打壓」,這不僅關乎《國歌法》的問題,更加是如何落實好「一國兩制」的重大問題。
聶德權重申,《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社會大眾尊重國歌。根據《國歌條例草案》,只有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才會構成刑事罪行。「公開」、「故意」、「侮辱」,三大元素、缺一不可。市民有意見要「公開」表達,絕對可以,只要不是「故意」「侮辱」國歌,根本不會犯法。他反問何來「惡法」。
傳媒及市民擔心法案會否影響日常生活、對自由會否造成限制,他覺得提出這些問題可以理解,是值得理性討論。他舉例,有人擔心《球迷奇遇記》、《全日愛》會成為禁歌,政府已經講過不會這樣;有人擔心在茶餐廳吃飯,一聽到國歌,喝著奶茶都要站立,政府澄清了,條例根本沒有這種要求;又有人擔心,國歌法打壓言論自由,政府又解釋過,公眾表達意見的自由一定受法例保障,只不過社會不應用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
聶德權指,常常聽到「一國兩制」的「有機結合」,《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就是最佳的體現,一方面為履行憲制責任、保護國家的象徵而立法,同時為顧及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政府希望與立法會有商有量,透過本地立法,實施全國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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