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水馬寫「畜牲」被判罰2000元 廚房工稱不滿警方濫權

2020-01-03 12:54

43歲廚房工人聲稱不滿警方濫權,上月11日路過警察學院偵緝訓練中心,一時氣憤以黑色箱頭筆在水馬寫上「畜牲」兩字,遭巡邏警員發現及拘捕。廚工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他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梁少玲指被告破壞的公物非至嚴重程度,但亦屬不恰當,考慮到被告初犯,有良好家庭背景,判罰款2000元及賠償277元清潔費。

被告黃國杰,報稱為廚房工人,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1日在新界荃灣和宜合道302號香港警務處警察學院偵緝訓練中心,無合法辯解而破壞屬於香港政府的水馬。

辯方求情被告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為家庭經濟支柱,一時衝動而犯罪,望法庭考慮其認罪,涉案水馬亦非達至嚴重程度,予以輕判。

案情指,案發日約晚上7時許,警員在和宜合道與隊員巡邏時,發現被告於近燈的水馬,以黑色箱頭筆寫上「畜牲」兩字,警員遂將被告拘捕。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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