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爬三清山巨蟒峰打入26枚釘 3人連帶賠償600萬人仔
2019-12-30 17:40
2017年4月15日,張永明等三被告以電鑽鑽孔、打巖釘、掛繩索等破壞性方式攀爬三清山巨蟒峰。經現場勘驗,三名被告共在巨蟒峰巖柱體上打入巖釘26枚。經地質專家論證,三被告的行為對巨蟒峰巖柱體造成了不可修復的嚴重損毀。江西省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周一(30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永明犯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毛偉明犯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張鷺犯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張永明、毛偉明、張鷺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需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公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連帶賠償環境資源損失計人民幣600萬元,用於公共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賠償公益訴訟起訴人上饒市人民檢察院支付出的專家費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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