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譴責集會人士提倡港獨及侮辱國旗
2019-12-22 22:06
中環愛丁堡廣場「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演變成衝突,有集會人士揮動香港獨立旗幟,也有集會人士將大會堂外的國旗拆除,棄丟在地上,其後遭到警方拘捕。特區政府晚上表示,強烈譴責有關行為,並指違法人士須負上刑責。
政府強調,提倡香港獨立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不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政府重申,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據相關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政府發言人指,香港特區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根據《基本法》,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對香港的既定基本方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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