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操場埋屍案一審宣判 杜姓主犯獲判死刑

2019-12-18 14:53

主犯杜少平被判處死刑。網圖
主犯杜少平被判處死刑。網圖

湖南懷化市的「操場埋屍案」昨日起一連兩日在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主犯杜少平因干犯故意殺人罪等罪被判處死刑,以及終身剝奪政治權利。

經審理查明,在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攬新晃侗族自治縣第一中學操場建造工程,並聘請另一被告羅光忠等人管理。而校方則委派總務處職員鄧世平、姚本英(已病故)負責監督工程。在施工期間,杜少平因工程質量等問題與鄧世平出現矛盾,並對鄧世平懷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聯同羅光忠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殺害鄧世平,並在當晚將其屍體埋在操場一個土坑內。翌日,由羅光忠指揮剷泥車填平土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杜少平與被告羅光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導致一人死亡。二人亦組織及領導以其為首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毆鬥、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杜少平干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共6項罪名,因此決定對他執行死刑,以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款50萬元人民幣(約55萬港元)。而羅光忠則干犯故意殺人罪,因此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案中惡勢力犯罪組織的其他12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1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事發在2003年,學校新修建一個操場,並由時任校長親戚修建。男教師鄧世平發現操場質量有問題,先是拒絕簽字,其後再向縣裏舉報,其後突然失蹤。直至今年6月,該名校長親戚涉黑被警方帶走,其後供認出鄧世平被殺害並埋在操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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