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公】13歲女童焚燒國旗 判12個月感化令

2019-12-13 15:17

13歲女童判12個月感化令。 資料圖片
13歲女童判12個月感化令。 資料圖片

9月底「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中,一名13歲女童於大會堂外以打火機燃燒國旗,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裁判官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遵循報告建議判12月感化令,直言女童非「狂妄之徒」,提醒女童行事前要顧及後果,否則再犯很可能會失去自由。

大律師郭憬憲提及被告與感化官已詳細討論如何解決衝動的問題,現時已懂得用理性、文明的方式表達,除建議的12個月感化令外,期間須居於報稱地址、守每晚宵禁令,以及參與復康及小組輔導。郭大狀再呈上兩封由中學校長及足球隊教練的求情信,冀法庭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水佳麗裁判官坦言報告正面,被告事實上也並非她上次提及的「狂妄之徒」,鑑於現時社會事件未見平息,故再度告誡被告,受人影響而沖昏頭腦是非常危險、衝動不考慮後果是一件傻事,有很多人因此而失去自由。如被告不想成為其中一人,必須學會控制自己,「做任何嘢之前要諗後果」。水官指被告若再犯更嚴重的案件,重申法庭不可能因為「年輕」就輕判,也須履行其職責。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5:02
更新時間15:17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