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真槍實彈隱藏的後着
2019-12-10 10:26
在周日民陣遊行前夕,警方破獲激進集團,懷疑他們計劃在示威遊行中使用真槍實彈,襲擊市民,企圖嫁禍警隊。這類似烏克蘭顏色革命神秘一槍的劇情。
細心觀察警方在三個單位檢獲的武器,和熟悉軍火的專家傾談後,可發現對方眾多行動的線索。
一、Glock17半自動手槍方便偷運入境。在涉案炮台山單位搜獲的Glock17曲尺手槍,大部份物料用塑料造成,槍身輕,但9mm火力強勁,近距離可以把防彈車打爆,而其塑料配件易於拆散,偷運甚至郵寄入香港。Glock手槍另一個特點是槍管內沒有螺旋紋來福線,一般開槍後追查子彈由甚麼槍械打出,是對比彈頭和槍管內的來福線,Glock手槍打出的子彈彈頭沒有來福線紋,最後指控警察殺人,都無法確證不是由警察手槍打出。
二、中空子彈易於嫁禍。警方檢獲一百零五發中空子彈,是警方常用子彈。一般子彈的彈頭尖圓,穿透力強。但警方使用的多是彈頭凹入去的中空子彈,若遠距離擊中人體,不會打進體內,以減殺傷力,當然以9mm火力近距離發射仍然可以打死人。暴徒用這種子彈,加上無來福線的手槍,若在示威中打死平民,警察真是水洗不清。
三、百多發子彈或不止一支手槍。警方共檢獲五個彈匣,其中三個已上滿子彈,共有一百零五發子彈。試想若一支半自動手槍,不如自動步槍那樣可以連續發射,在襲擊行動中能換一次彈匣已經差不多了,一支槍頂多三個彈匣就夠,所以一支手槍用不上一百零五發子彈。由於子彈是金屬製造又有火藥,偷運十分困難,一支手槍不成比例地配備這麼多子彈,並不正常,恐怕暴徒另外藏有或正在偷運其他手槍入境。
四、有警方裝備甚為可疑。行動中檢獲類似警棍的伸縮棍及胡椒噴霧,暴徒會否冒認警方行事?而檢獲的避彈衣,相信是用槍施襲者的自我保護裝置。
五、疑犯有一家人。被捕的八男三女疑犯由二十歲至六十三歲,當中有關鍵的一家人,不單純是一般激進青年的組合。案中檢獲六部對講機,若以兩人為一隊用一部對講機,就可以有五、六隊人,非常有組織地分頭行動。
綜合上述線索,可以作合理推想。在這場運動中,由之前發現TATP烈性炸藥,到如今發現Glock17的真槍實彈,已經遠超一般激進青年可以自發行動的水平,大家要醒一醒,明白幕後有大台,行動有部署,否則畀一百萬普通人,也買不到手槍和一百零五發子彈。若用Glock17曲尺發射中空子彈打死一個示威者的話,警方真是水洗洗不清。
勞師動眾搞真槍實彈,必然隱藏後着。太子站事件,也有四成八市民相信有死人,若有示威者死於槍下,中了類似警方使用的子彈,就肯定有大多數香港人相信警察殺人。科大學生周梓樂墮樓死亡個案都可以翻起大風浪,若人人都信「警察射殺平民」,必然大亂。屆時警方唯有下令執勤抗暴時不能帶槍,那麼暴力示威就更加「有排玩」了。
玩手槍射人這一招,在台灣選舉和烏克蘭顏色革命都試過,效果屢試不爽。新一哥鄧炳強命大,事前收到情報偵破案件,但恐怕還有手槍流入香港,這場反顏色革命戰爭,遠遠未完。(盧永雄)
全文刊於《頭條日報》「巴士的點評」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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