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5萬元賄物管公司2僱員換寬鬆監督 清潔公司董事被廉署起訴

2019-12-03 17:28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以約5萬元賄賂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兩名僱員。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以約5萬元賄賂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兩名僱員。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12月3日)落案起訴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以約5萬元賄賂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兩名僱員,換取對方就其公司向北角3幢住宅大廈提供的服務予以寬鬆監督。

孫華聲,62歲,高聲清潔有限公司(高聲)唯一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12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高聲的唯一董事兼股東。高聲於2015年7月獲金都洋樓、銀都洋樓及海都洋樓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聘用,為該3幢位於北角的相鄰大廈提供為期2年的清潔服務。高聲的表現受該法團委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監督。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間,與該物業管理公司兩名僱員一同串謀,使該兩名人士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被告接受多筆金錢,作為對高聲所提供的服務予以寬鬆監督的誘因或報酬。

涉案的多筆金錢總額據報約達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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