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助求職者獲聘 馬會時任分行服務助理判160小時服務令

2019-12-02 12:32

被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27歲香港賽馬會時任分行服務助理,涉嫌向一名求職者索取並收受共2000元,以協助對方獲聘分行服務助理一職,他早前承認3項索賄及收賄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強調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馬志成因賭博而犯案,同時低估犯罪的嚴重性,但現時已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暫委裁判官王詠文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惟最終遵循報告建議判刑。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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