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助求職者獲聘 馬會時任分行服務助理判160小時服務令 2019-12-02 12:32 被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27歲香港賽馬會時任分行服務助理,涉嫌向一名求職者索取並收受共2000元,以協助對方獲聘分行服務助理一職,他早前承認3項索賄及收賄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強調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馬志成因賭博而犯案,同時低估犯罪的嚴重性,但現時已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暫委裁判官王詠文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惟最終遵循報告建議判刑。法庭記者:葉君怡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稱被虛假及失實陳述騙逾3.3億元 收藏家葛師科入稟向11人6公司索償 下一篇 【面臨釘牌】指港航財政問題迅速惡化 牌照局周六前公布釘牌決定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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