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及《緊急法》裁定違憲 政府提出上訴
2019-11-25 16:55
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並下令《禁蒙面法》失效,但法官考慮到政府一方有機會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而批准暫緩裁決至11月29日,讓政府一方有7日時間考慮會否上訴。本報得悉,政府一方在今午4時許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案件現時並無聆訊排期。
政府一方今午4時許向高等法院遞交文件冊,要求推翻原訟庭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决定,並希望獲批上訴許可。文件中指出政府在現時香港暴力亂局中有合理必要性去應用《禁蒙面法》去保障守法公民,而且《禁蒙面法》所限制的權利及自由屬有限度,《禁蒙面法》亦不會限制參與合法集會的市民之權利。另外决定現時局勢是否符合「危害公安」的定義仍有很大的斟酌餘地,希望上訴庭接受《禁蒙面法》在香港「危害公安」局勢有增無減的情況下屬必要的,暴力示威令增加前線警員的工作壓力及人手緊張,而到處破壞及實施暴力行為的人士的私隱權亦毋須被保障。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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